网友咨询:
本公司从事玻璃盖板加工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开介--磨边--清洗(清水清洗,清洗废水经EDI水循环系统过滤回收使用,不外排)--丝印(水性油墨)--烘干(用电烤炉(恒温75度,每片烘烤时间为2-3分钟,烤干水性油墨表面水份),质检--包装--装箱出货。
曾查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试行豁免一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精神,对于有关玻璃加工项目实行豁免,请问该项目是否属于豁免项目?
谢谢!
回复:
您好!仅使用电能加热,进行切割、打磨、成型的玻璃制造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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