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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您好,我司主要从事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生产工艺流程为:卡纸—切纸—印刷—烫金—啤型—粘合—成品,大豆油墨使用量为5吨/年、白乳胶使用量为1吨/年,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是否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
如果油墨和白乳胶使用量低于1吨/年,是否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
回复:
   您好。
如项目使用的油墨和胶黏剂为低VOCs含量油墨、胶黏剂,且年用量10t以下,建议按照《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的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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