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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现有一不干胶标签生产项目,生产工艺为在自带粘性层的不干胶纸上印刷图案后,再利用自粘层进行复合(不使用胶水),最后分条成为成品。
年使用低VOC含量的UV油墨2吨。
该项目应该按照新名录中38纸制品制造类别中的有印刷、粘胶工艺的类别编制报告表,还是按照39印刷类别中年使用低VOC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类别豁免环评?
谢谢。
回复:
   您好!根据所述内容,该项目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的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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