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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你好,我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业污染环境执法指引》中,第535页,表1-3塑料行业固体废物产污环节分析中,看到废塑料的固体废物类别分类是“危险固体废物”?
那应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哪个分类?
废塑料是否可以交给普通废物公司回收循环利用?
回复:
   您好!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塑料不属于危险废物。
产生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不能自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应当提供给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利用或者处置。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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