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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项目生产五金加工件,生产工艺涉及有使用电化学抛光工艺,请问根据名录是做报告表还是报告书?
根据《名录》67点,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
电泳除外;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和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除外),为报告书,那化学抛光是否属于其他,为报告表?
回复:
   您好。
本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的“其他”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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