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网友咨询:
   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定义的海洋工程,是以开发、利用、保护、恢复海洋资源为目的,工程主**于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如果高位池(提水)养殖场属于海岸线向陆一侧,这种情况的养殖场是否需要按《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进行编制?
如果需要按《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那从4月1日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又是以哪个为编制指南进行编制?
回复:
   您好!位于海岸线向陆一侧的高位池(提水)养殖场不属于《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定义的海洋工程,无需按《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环评文件。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