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您好,请问我厂主要从事聚乙烯(PE)蜡粉加工,聚乙烯(PE)为新料,工艺只有破碎,没有其他加工工序,没有其他化学辅料。
这种项目,环评能否豁免,通过执行排污证管理达到环境管理的要求?
回复:
您好!该项目如仅对聚乙烯进行破碎加工,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的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