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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liduoh   /  2022-4-17 08:30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你好,根据环评名录,项目不需要做环评,但按规定需要纳入排污许可的登记类别进行管理。
现存以下疑问:1、登记管理的企业日常污染物排放是否也需要按照行业对应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进行监测呢?
2、如需监测,监测数据需要上传到什么平台吗?
3、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和执行是通过什么方法落实的呢?
4、除排污许可管理外,还有什么方面的环保要求需要落实呢?
现在我们企业很迷惑,迫切需要厘清需要做什么关于环保方面的工作,以及时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恳请贵厅提供解答,谢谢!
回复:
   您好!根据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1.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可参照相关行业的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自行监测。
2.环评许可登记类的企业可向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账号进行自行监测数据公开。
3.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纠正。
4.企业应当做好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和管理、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配套建设并正常运营污染防治设施,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
具体要求在广东生态公众网、当地生态环境局官网等页面可以搜索,也可就具体问题向当地环境部门咨询。
另外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依法履行环保责任即可。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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