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您好!
我司产生的污泥和废硅藻土跨省转移作为喂养蚯蚓的原材料,通过蚯蚓的食用消化,产生高效优质的蚯蚓有机肥,用作农作物的纯有机肥料自然降解。
请问: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我司办理上述固废跨省转移手续是按照第一道工作程序中的“固体废物转移至省外贮存、处置”,还是按照第三道工作程序中的“固体废物转移至省外利用”?
盼复,谢谢!
回复:
你好!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的填埋场活动。
你司产生的污泥作为蚯蚓的饲料生产高效有机肥,应属于固体废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固体废物转移至外省贮存、处置办理相关跨省转移手续。
谢谢关注。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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