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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大泽镇为红木家具专业镇,有较多红木家具企业,2020年曾经在互动交流平台咨询红木家具环评手续事宜, 2020年4月21日贵厅回复木质家具制造项目如不涉及化学处理工艺且仅采用旋切、锯、削(刨)、自然风干等工艺加工的,可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第9项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人造板制造,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但根据2021年1月1日执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红木家具企业应属于第36项木质家具制造211,其中仅分割、组装的;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不纳入环评管理,其他需编制环评报告表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目前大泽镇的红木家具企业大部分的生产工艺为旋切、锯、削(刨)以及打磨、雕花,环境污染主要是噪声和粉尘,这类企业是否可继续按照贵厅之前的答复豁免环评手续,还是需编制环评报告表并申报环评审批?
回复:
   您好!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规定的,仍可按该文执行。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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