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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请问:含有切削液的金属废铝料算不算危废?
2021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上没有特定有这种废物名称。
在豁免清单中第九条里面有指出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有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废。
如果我们进口的原料含有极少量切削油,我们需要怎样保障自身利益?
那么怎样申请点对点处理,目前省点对点政策未出台,请省厅给个指导方向,谢谢。
回复:
   您好,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油泥(含油废渣),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200-08。
请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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