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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您好,我们是一家化妆品的企业,主要以甘油、丙二醇等为原料,经配料、乳化、搅拌、静置、灌装、包装等工序生产护肤类产品,按照新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经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4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中编制报告书和报告表的要求,我单位的工艺及产品均不在上述编制报告书和报告表的要求。
但我单位配套有实验室,主要以配方研发及产品微生物的检测为主,是否应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 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 危险废物的除外)”,根据我们自己理解,此种实验室应不属于专业实验室。
因此,想咨询一下贵厅,我们这一类单纯混合或分装(不涉及化学反应)的化妆品行业是否无需编制环评文件?
回复:
   您好!如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46项中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情形,该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名录》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通过“部长信箱”或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等方式径向生态环境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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