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2016年)文件,第三条规定“新建、扩建、搬迁的化学原料药和生物生化制品建设项目应位于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
”
咨询:本项目属于生物制药,是否必需进入产业园区才能够进行环评文件审批。
回复:
您好!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2016年),新建、扩建、搬迁的生物生化制品建设项目应位于产业园区,生物制药属于生物生化制品,需进入产业园区。
详情可径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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