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您好!因《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适用范围为单台出力65t/h以上的锅炉和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内燃机发电机组。
请问,NOx是否参照执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对广州市环保局关于生活垃圾填埋气体发电机组烟气氮氧化物排放要求请示的复函(粤环函〔2014〕1001号)》要求;二氧化硫是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谢谢!
回复:
您好!本项目如已取得环评批复,则须执行批复中的排放标准要求。
如尚未取得环评批复,建议详细评估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分析其生态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合理提出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建议限值,报具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确定。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0-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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