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来信: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家用小型汽车环保排放相关问题的设定。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2013年在中央人民政府官网信息公开,发布经国务院批准北京要求立即执行国五标准,当时国家没正式出台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国务院改为北京市提前实施国五标准,此新闻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和环保部及其多家门户网站都有记载;但当时购买车辆合格证是显示国四排放标准;但北京市2013年3月1日购买的车辆都需符合国五检测才能够上牌,现北京市环保局可以根据当年车型出具车辆符合国五排放检测证明,国家机动车环保网公众平台查询也显示第五阶段环保。请问,此阶段购买的汽车属于国五标准吗?
回复:
您好!“小型汽车环保排放标准设定”的信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经征求该车生产企业意见,根据车型信息及购车发票时间,该车型的公告目录(第245批)以及环保目录(第62批)均为第四阶段。 特此函复。 感谢您对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容转自:部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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