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广元市榕航页岩机砖厂砖瓦用页岩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广元市利州区龙威砖厂砖瓦用页岩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复核意见进行公示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2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广元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839-3502418
联系人:阳逍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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