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委托河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石人沟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岭尖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遵化市建明永兴采矿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河北省临城县彭家泉村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表》、《滦平兴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上瓦房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迁安市凯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六个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通过的《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河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马志军      0311-66771806;
             刘晓波      0311-66771803。

2019年9月30日附件回复可见
游客,具体内容回复可见:回复

分享至 : QQ空间
收藏

1 个回复

倒序浏览
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