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委托河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子岭乡昌盛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迁西县中兴矿业有限公司伟宏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平山县鑫德隆矿业有限公司指角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龙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抹子采区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天驰鑫利铁业有限公司响水沟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福源矿业有限公司朝阳湾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六个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通过的《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河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马志军 0311-66771806;
刘晓波 0311-66771803。
2020年1月15日附件回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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