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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公司前身属分公司,因经营需要注销,重新注册新公司,所有生产工艺、生产产品均不变,需重新办理环评吗?
如不需要需怎么办理变更?
谢谢!
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的,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有关变更情况建议按照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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