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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司原本产品包括聚酯漆、硝基漆、醇酸树脂、不饱和树脂、固化剂、稀释剂、水性漆、乳胶漆、PU乳液等,大多数为溶剂型物料,现在计划升级改造,降低硝基漆的产量(18000吨降至2000吨),增加UV涂料、地坪漆、有机硅树脂漆、丙烯酸酯类树脂涂料、氟树脂漆、橡胶涂料、着色基料、木蜡油的产品,其中会新增原料种类,不新增建设用地,在原有厂房内变更,不增加或变更设备种类及数量,不增加污染物种类,且VOCs是比变更前减少,请问我司是否需要做环评?
回复:
   您好。
建议根据《广东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判断本项目是否属于纳入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管理的建设项目。
如属于,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
如不属于,根据所述情况,可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中的改造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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