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学校实验室前期购得少量汞单质,用于实验教学。
后因实际使用过程中使用较少,部分一直处于未开封状态。
考虑后续亦无使用可能,现需报废处理。
请问实验室使用的未开封的汞及汞废液是否可以按照900-047-49危废代码,委托有处理HW49(其他废物)资质的危废公司进行处理?
回复:
您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研究、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汞等重金属无机废液,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047-49。
请依法管理。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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