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0年 第26号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指出污泥焚烧技术的工艺原理为污泥焚烧是指在一定温度和有氧条件下,污泥分别经蒸发、热解、气化和燃烧等阶段,其有机组分发生氧化(燃烧)反应生成 CO2 和 H2O 等气相物质,无机组分形成炉灰/渣等固相惰性物质的过程。
该指南还提出污泥焚烧工艺类型包括污泥单独焚烧和混合焚烧。混合焚烧中包括污泥的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经水泥窑产生的高温烟气干化后的污泥进入水泥窑煅烧可替代部分黏土作为水泥原料,达到协同处置污泥的目的。干化后的污泥可在窑尾烟室(块状燃料)或上升烟道、预分解炉、分解炉喂料管(适用于块状燃料)等处喂料。
根据这个指南,是否可以得出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应属于污泥焚烧,应编制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