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本项目主要从事灯泡( LED灯、钨丝灯)、灯管的加工生产,原有工序为:点焊、组装、封口、装灯头、检测、验光、投料、搅拌、填灯泥、灯头绞字,已通过环评审批及验收,现需增加“玻璃灯泡壳清洗工序”,利用清洗机将玻璃灯泡壳表面的灰尘,用自来水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不添加任何清洗剂,该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进行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
回复:
您好!若项目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则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并及时更新排污许可信息。
具体请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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