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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请问,美容医院门诊部编制事故应急预案,需要聘请专家评审,并到所属环保帮忙备案才能有效吗,有什么规定;还是自行编制完成后,由美容医院签发实施即可。
回复:
   您好,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第八条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十条“(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
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四条“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目前我省已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网上在线备案,相关事项可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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