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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中第58项的技改项目,提出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且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因为名录中未明确产能情况。
请问对于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技改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且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对于产能规模有没有不能增加或者增加不能超过多少的要求?
回复:
   您好!符合“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且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条件的改造项目,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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