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司主要从事手机皮套、平板皮套制品制造,主要工艺为:外购好的皮革-裁切开料→熔断→修正成型→组装→压边→贴壳;设备为高周波机、摇头啤机、热压机、压扁机、裁断机,不涉及鞣制、染色工艺,根据2021分类管理名录中: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9;皮革鞣制加工 191; 皮革制品制造 192;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中,有鞣制、染色工艺的需要编制报告书,其他(无鞣制、染色工艺的毛 皮加工除外;无鞣制、染色工艺的皮革制品制造除外)需要编制报告表。
请问我司是否属于“无鞣制、染色工艺的皮革制品制造除外”的范畴?
不需要编制报告表?
回复:
您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无鞣制、染色工艺的皮革制品制造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
若建设内容仍涉及名录其他类别,应按照相应类别要求编制环评文件。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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