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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焦化厂的脱硫提盐项目应该归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44号)中“三十四、环境治理业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中“利用及处置的(单独收集、病死动物化尸窑(井)除外)”编制报告书吗?还是有其他的建议,可做报告表?
网上找的资料有做报告表的,有做报告书的各位坛友有没有什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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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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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套分类管理名录呗,要是符合几个类别就从严,再就是环保局态度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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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废液提混盐项目,可以归到集中式污水处理,做报告书。也可以作为再生资源利用,做报告表。具体作书做表,看当地环保局要求。就我个人意见来说,废酸提盐项目工艺简单、占地少、投资也小,在当前简化评价的大环境下,做表应该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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