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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吗?  
回复:您好!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规定,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无资质要求,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
【2】
咨询:《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废止了吗?  
回复:您好!1995年颁布实施的《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现已经废止。请参照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
【3】
咨询: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复垦义务人不复垦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代为完成复垦,此种情况下,县自然资源局能否将其代复垦权利授权给镇政府实施?  
回复:您好!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法律对于是否可以委托镇政府实施无明确规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
【4】
咨询:《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中对于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有以下几点疑问,恳请解答。  1、针对总承包施工单位自行办理的临时用地是否可以认定为第三条中的“谁损毁,谁复垦”中的“谁”; 2、针对总承包施工单位自行办理的临时用地是否可以认为其就是第三条中的“生产建设单位”。  
回复:您好!《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提出依据“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一般为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若相关责任义务人认定存在争议或**的,建议咨询当地司法部门,依法予以确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
【5】
咨询:关于预存土地复垦费用账户问题的咨询   
尊敬的部领导:我局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义务人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三方监管协议后,土地复垦义务人在银行开立了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专门账户。在土地复垦义务人筹资完毕准备向专户存入土地复垦费用时,发现因土地复垦义务人上级公司产生债务**导致该专户被不同的**查封、冻结,同时我局也咨询相关律师和查询相关**宣判案例,有法律**的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专门账户基本上会被人民**查封冻结。
请问:一是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专门账户是依据土地复垦法律法规由土地复垦义务人依规设立的,人民**查封、冻结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专门账户是否与土地复垦法律法规政策冲突和“打架”?最高人民**是否商自然资源部出台过不能查封、冻结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专门账户的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没有,下步自然资源部是否会与最高人民**协商对接由最高人民**出台不能查封、冻结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专门账户的相关司法解释? 
二是如果土地复垦义务人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后,发生预存土地复垦费用被冻结、查封情形的,自然资源部门如何监管确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安全并顺利开展土地复垦监管工作。
三是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和十七条规定,土地复垦费用专门银行账户设立是以土地复垦义务人名义在银行设立且设立银行需与自然资源部门约定同意。在目前土地复垦义务人设立的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被查封冻结的情形下,为确保土地复垦监管和预存土地复垦费用资金不被查封冻结,能否由土地复垦义务人和自然资源部门协商一致在自然资源部门下属单位设立账户、监管协议约定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归土地复垦义务人所有,这样操作是否合适?  以上问题我们已请示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厅和市局未明确答复。为切实做好土地复垦监管,恳请部领导百忙之中予以答复!谢谢!  
回复:您好!1.关于“土地复垦费用预存需要建立专门账户”问题,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要求,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据了解最高人民**未出台不得查封、冻结士地复垦费用预存专门账户的相关规定或司法解释。若因土地复垦涉及法律**,请按照人民**生效的判决执行。2.若发生发生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依法被冻结、查封情形的,应当待相关法律问题依法解决,账户解除冻结、查封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再依法实施监管。3.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应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提出的遵循“土地复垦义务人所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使用”的原则,建立账户。此外,法律法规未设立其他建立账户的制度。但在自然资源部门下属单位设立账户无法律依据,存在法律风险。如土地复垦义务人建立账户存在困难,可按照《土地复垦条例》规定,由土地复垦义务人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政府代为组织复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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