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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司拟于2022年新建一项废钢铁加工项目,利用废钢铁加工为炼钢原料,主要生产工艺为“废钢铁→分拣→剪切→产品”和“废钢铁→分拣→压块→产品”,不涉及水洗环节。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该项目是否符合“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的“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中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条件呢?
回复:
   您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85项“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中,仅涉及分拣、破碎的,不纳入环评管理。
建议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一步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 回复时间: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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