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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公司收购了一公司的固定资产(包含该公司已有建设项目),收购后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均未发生变动,我公司就该生产项目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回复:
   您好!
若仅运营单位变更,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均未发生变动,则无需重新环评,但应及时变更排污许可信息,具体请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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