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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企业主营结构性金属制品生产,相关环评及验收手续已完成。
目前,企业打算新增一条金属制品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开料→焊接组装→湿式喷砂→成品,其中,湿式喷砂是以喷砂磨料(玻璃珠)和水为介质,以压缩空气为动力,对金属工件表面进行喷射加工。
喷砂用水收集并经沉淀后循环会用,不外排,沉渣委外处理。
请问针对以上情况,扩建部分需要做环评吗?
回复:
   您好。
如仅涉及所述工艺,不排放生产废水,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66项的有关要求,不纳入环评管理,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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