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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05-2017 8.3.2 c)条款:所有的样品均应在17~25℃条件下保存。
请问这里的“保存”是指样品进入实验室分析后保存温度,还是样品采集后再车辆上运输的保存也需要维持在17~25℃条件?
回复:
   您好。
根据您的问题描述,回复如下:《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05-2017)第 8.3.2的 c)” 所有的样品均应在17~25℃条件下保存”。
未特指某个具体环节,应理解为样品有效期内各个环节的保存方式均应满足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采样后运输、实验室保存等环节。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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