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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你好!请问企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会议是否验收检测单位一定要参会并作为验收人员呢?
回复:
   您好。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九条,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等方式,协助开展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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