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你好,我是基层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
我们这里有一个瓶装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项目(建有储罐),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9、加油、加气站,项目不属于“城市建成区新建、扩建加油站;涉及环境敏感区”,无需编制环评报告表。
请问本项目的环评类别是否还需要考虑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149危险品仓储594(不含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中”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按照两个类别中单项等级高的编制环保报告表?
回复:
您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149项“危险品仓储”明确不含加油站的油库和加气站的气库。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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