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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司从事涂料生产,原有废树脂桶作危废转运处理。
现拟对本公司的废树脂桶进行清洗后,作单位内部回用,部分残破桶经多道清洗干净后作一般固废交回收商处理,是否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中的“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回复:
   您好!
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01项中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的相关规定,编制报告书。
若仍有疑问,请通过部长信箱或环评咨询平台等方式,径向生态环境部咨询。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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