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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现有一加工生产五金制品的企业,生产工艺为:1、五金原材料—机加工—研磨/清洗、烘干—成品  (研磨清洗所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会用于生产,无外排);2、五金原材料—机制成型—退火(电能,温度为300度左右)—外发电镀—成品;请问按照现行环评类别要求,该企业是要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还是可以豁免环评手续?
回复:
   您好。
如仅涉及所述工艺,不排放生产废水和大气污染物,建议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第66、67项的有关要求,不纳入环评管理的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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