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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项目生产采用新塑料颗粒,产生的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破碎造粒后回用于生产。这种情况应该按照报告表还是报告书,有没有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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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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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不涉及有毒原材料的应该是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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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及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或者涉及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做报告书;其余做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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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写了塑料袋生产项目,你看固废鉴别通则,把要回用造粒的那块划为不是固废,继续作为原料,就做报告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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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废塑料是指回收使用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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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只要不是再生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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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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