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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项目属于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类型,被列为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项目,已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按规定上好相关环保设施并监测达标后,补办相关环评手续,请教,现已办好环评手续,原先监测是按照验收规范要求做的监测(监测时间未超3年),请问此监测数据是否可以作为验收报告里面验收监测数据使用呢
回复:
   您好!验收监测数据应采用按规定整改后并按照环评文件、批复及相关验收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开展监测的数据,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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