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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领导们好,请问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经过除油后,是否仍属于危险废物?
回复:
   您好,《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明确,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
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900-200-08、900-006-09),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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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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