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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说到,应急预案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第十五条的要求进行备案,但是也说到,试生产期间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进行制定和备案。
针对该问题,有如下几处疑问:
1、调试期与投入生产、投入使用的定义区分。
现行规范要求调试期从竣工到验收公示,原则不超过3个月,企业已将调试期进行了3个月的公示,各项环保措施到位,那么在这3个月内有间断性生产行为,如每天上午生产,其他时间停工,另外产品有外售,那此种行为是定义为调试行为还是生产行为或者使用行为。
2、新建项目的应急预案完成时间是否应该是调试期期间。
回复:
您好,企业试生产内容包含调试行为,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在试生产前完成,试生产期间也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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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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