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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瞎扯淡   /  2022-8-10 21:13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生态厅领导您好!
     采用国道翻新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块,土石方制砂,废水不外排,根据”《关于洗砂及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未受污染的原料等进行破碎、清洗,且不排放废水,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国道翻新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块、土石方是否属于未受污染的原料?
谢谢解答!
回复:
   您好!仅对道路翻新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块、土石方进行破碎、清洗,且不排放废水,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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