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新建矿山,有一河流自西北向南东流经矿区北侧(最近处约2km),占地范围500m内有两个居民点(东西两侧),离厂界最近处约730m有一个千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属地下型水源。
项目地下水二级评价;声功能二类区;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考虑到事故排污状况,拟设一个事故排污口,排污口下游3km有河流交汇入河。
想向各位请教的问题:
1.在排污口至汇河口断面是否要设置混合断面;控制断面是否有设置的必要?
2.新建项目是不是只需要在拟建工业场地以及拟采区各设置一个监测点获取现状值即可,然后在居民点处另外布置监测点?
3.水源保护区位于建设项目地下水下游,未查明矿区是否位于保护区地下水补给区,那么地下水监测点除要在保护区设置取水点外还要注意哪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