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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拟建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接收的废水为现有已在排放的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就近直接排放,是否可理解为不属于“新增废水”,不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回复:
   您好!建议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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