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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全省新建燃气锅炉要采取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达到50毫克/立方米。
各地要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要求科学制定燃气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公告,提请市政府于2022年底前发布实施。
具体执行时间,执行范围以各地公告为准。

       目前,当地市政府尚未发布“要求科学制定燃气锅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公告”,执行时间和执行范围尚未明确的情况下,新建的燃气锅炉是否需采取低氮燃烧技术?
氮氧化物是否需达到50毫克/立方米?
氮氧化物是否能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即150毫克/立方米?
回复:
   您好。
新建天然气锅炉氮氧化物要达到50毫克/立方米。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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