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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   /  2022-8-10 21:12  /   0 人收藏

网友咨询:
   项目属于假发丝制造,位于工业园区内,使用pe或pa塑料,色母混合后溶解,然后挤出,冷却,拉丝,最后成型,工艺类似于挤塑。
按照环评管理名录(2021)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假发项目分类的回答,项目应属于41、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按照该分类中,以溶剂型涂料和非溶剂型涂料的用量作为评价标准,但本项目并没有使用任何涂料和胶粘剂,若按照53、塑料制品业的类别评价,其分类评价的标准也是以胶粘剂和涂料作为评价标准。
请问,这种项目是否需要做环评?
回复:
   您好!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中假发制造指合成纺织材料制假发、人发制假发。
若项目以合成树脂(高分子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采用挤塑、注塑、吹塑、压延、层压等工艺加工成型的各种制品的生产,建议按照“塑料制品业”相关规定,确定环评类别。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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