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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现我司立项申请建设畜禽养殖产业园项目,主要以种养循环建设现代化养猪生产线、配套种植基地、饲料加工、环保处理的现代化产业园。
现项目准备工程施工阶段,针对项目土方平整,地块总面积约14万平方米,总挖方是约1400000立方米,总填方约1100000立方米,此类工作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根据环保厅发布《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文),请问土方平整施工是否属于“未批先建”范围内,谢谢,盼回复!
回复:
   您好。
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除火电、水电和电网项目外,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是指,建设项目的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通水、通电等不属于开工建设。
不属于开工建设的工作则不属于未批先建。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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