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您好:有个洗衣液项目需要咨询一下。
原料为分散剂、磷酸三钠、磺酸、卡松、色素、香精、工业盐、防串色剂、碳酸羟脂和纯水,工艺为单纯的混合、搅拌及分装。
经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4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采用连续皂化工艺、油脂水解工艺的肥皂或皂粒制造;采用高塔喷粉工艺的合成洗衣粉制造;采用热反应工艺的香精制造;烫发剂、染发剂制造”做报告表。
我这个项目是属于做报告表还是豁免?
回复:
您好。
如仅涉及所述工艺,且不排放生产废水和有机废气,建议按照仅单纯混合或分装的“日用化学产品制造268”,豁免环评手续办理,但应落实相关环保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按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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