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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司目前有一项目,为玻璃制品制造。
其工艺为:玻璃半成品→打磨→切割→成品。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清洗。
目前想咨询该项目是否属于类别57特种玻璃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电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中的仅切割、打磨?由此判定该项目无需环评,仅需填报排污登记许可证?
回复:
   您好!根据所述内容,初步判断该项目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实施登记管理。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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