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基准灶头≥6个,规模属于大型。类比得知人均就餐食用油用量为35g/人,本项目最大就餐人数为340人,则食用油用量11.9kg/d,4343.5kg/a(按365天计),油烟排放量按食用油用量的2.83%计,则本项目油烟排放量为122.92kg/a,排放速率为0.056kg/h(按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每餐做饭时间约2h计),风机风量按5000m3/h计,则本项目食堂油烟产生浓度为11.2mg/m3,医院食堂采用油烟净化器(除烟效率≥85%)对油烟进行处理,经处理后,油烟浓度可达1.68mg/m3,排放速率为0.0084kg/h,油烟排放量为18.44kg/a,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