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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领导您好!设计为3万吨/日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获得排污许可证年排放为1095万吨,那请问一下:控制在全年总排放量不超排污许可证规定的1095万吨的前提下,如果水质达标的前提下,日处理能否超过3万吨排放(设计允许上限,比如10-20%)?
,已咨询当地环保部分说可以,但是没有文件支持,麻烦答复一下,谢谢!
回复:
   您好,如果排污许可证或环评及批复未对日排放量做强制要求,可以在不超过全年总排量的基础上自行安排不同日期的排放量,并遵守环境应急、安全生产等规定。
设计能力自身不是环保部门的强制要求。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内容转自:广东生态环境*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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